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3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hmsrmzf/sydwzl/sydwzl.html)、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haimen.gov.cn/hmsjyj/gggs/gggs.html)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6年12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4.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5.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二)其他条件及事项
报考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原“985”“211”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或“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②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④获得校级奖学金;⑤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网上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备注”栏中注明所符合条件的情形,否则资格审核时作予以退回处理)。
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2201408、68902234。陈述申辩时间为
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缴纳报名费。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组成。
1.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因院校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本人学籍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此类人员须于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奖学金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逾期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2.综合素质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3),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段的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等材料),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百分制计算。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教学水平、组织协调、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1)面试对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综合能力考核(100分)两部分组成。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组织技能测试或答辩。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模拟上课、综合能力考核各占5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防疫事项。
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苏康码”,严格遵守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材料审核及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48小时内,现场体温测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任何隐瞒和疫情相关的事宜,均属违法行为,个人须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如有调整或有最新防控要求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模拟上课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聘用审批前,因拟聘人员原因放弃已择校岗位的,可在该岗位同类人员中再组织一次择校工作。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于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党校(简称“海门党校”)委托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党校思政”教师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有关政策
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原“985工程”高校、“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是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和原“211高校”师范类等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海门党校岗位除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分别予以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激励。对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研究生及以上教育人才(报考海门党校岗位除外),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性岗位津贴2万、3万元。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01408、68902234(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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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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