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配强乡镇综合执法力量,不断提升乡镇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结合馆陶县实际,计划面向全县选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面试等方式择优录用。
二、选调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
馆陶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0名。
(二)选调对象
1、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馆陶县县直部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需具有干部身份。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发展的精神;
2、身体健康;
3、不存在违犯廉政、计生等影响人员调配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印象馆陶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馆陶县选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于
(三)资格审查
1、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5)《馆陶县选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表》(附件1)、《计划生育审核表》(附件二,一式三份)。
2、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选调要求等。不合格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试。
(四)组织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到考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调动
根据报名人员面试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选调人员到乡镇专职从事综合执法工作,在乡镇执法岗位工作期间,相关待遇标准参照乡镇同等类别人员,由县财政予以补贴保障。
五、其他事项
1、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办理调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所有选调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等)。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uantao.gov.cn/NewsView/20220422120022234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