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人才引进实行发布公告、提交简历、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序号 |
方式 |
人数 |
科室 |
岗位 |
专业 |
学历/职称 |
1 |
人才引进 |
2 |
肿瘤(血液)科 |
临床医师 |
临床医学 |
血液专业研究生或血液专业住院医师规培本科生 |
1 |
公开招聘 |
2 |
检验科 |
医技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称 |
2 |
1 |
财务科 |
会计师 |
财务管理、会计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三、引进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能够在医院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引进或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参加考试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符合引进或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报考资格条件的。
7.被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引进和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血液专业规培生或研究生引进条件:(1)本科学历,临床专业,完成血液内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临床专业血液内科主治医师;(3)血液内科方向研究生。以上三个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2.检验科技师岗位报考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2)医学检验技术专业;(3)技师及以上职称;(4)具备基因扩增或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至少满足其一);(5)具备生物安全上岗证,从事过核酸检测工作者优先,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3.财务人员报考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或经济管理专业,取得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35岁以下(即
四、引进和招聘程序
(一)人才引进采取公开发布公告,拟引进对象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医院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择优进行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录用。
以下内容仅针对公开招考聘用人员。
(二)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湄潭县人民医院网站、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湄潭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楼四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不允许代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扫描二维码录入信息进行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学信网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原件;2022年考取技师资格尚未取得职称资格证书的可持职称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在报名时当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登记报名,进入笔试环节。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通过现场扫描缴费二维码缴纳100元考试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笔试
(1)笔试时间:
(2)考试地点:湄潭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1号会议室。
(3)考试形式:本次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到规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
(1)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湄潭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3号会议室。
(3)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7.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湄潭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
8.体检
(1)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2)考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进入体检考生主动放弃该岗位,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3)体检在本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9.考察及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主要考察有无违纪违法影响聘用的情形,由招考领导小组后续组织开展。
10.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六、聘用、试用期及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待遇按医院文件制度执行。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者;
2.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
七、本《招聘简章》由湄潭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229709(人力资源部)
湄潭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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