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本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35名,辅警(驾驶员)15名。
二、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2500元/月;
(二)绩效工资1000元/月(年底综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三)通讯费100元/月;
(四)工作每满1年,月基本工资增加100元,原则上增加不超过10年;
(五)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予招聘范围
1.曾因违纪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或曾经有吸食毒品行为的;
7.有或曾经有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8.有或曾经有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
9.有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不限性别;
(3)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2.辅警(驾驶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限男性;
(3)持有C1以上驾照,具有2年以上驾龄;
(4)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都匀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印证材料的电子版发到邮箱:602121879@qq.com。报名者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后,我院将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及录用
本单位将在开考前通知报考人员本人。考试先进行面试,再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面试
1.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1.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
2.辅警(驾驶员)测试车辆驾驶能力。
3.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测试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通过面试、技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
七、公示
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都匀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八、政审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公示对象进行联审审查,征求意见,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九、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十、相关工作要求
招聘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都匀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张雄生联系电话:17385040505)
附:都匀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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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duyun.guizhoucourt.gov.cn/splc/24237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