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国企人才队伍来源结构,引进一批企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鄞州区区属国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12月20日(含);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
见附件1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5、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16:00-2023年1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22年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龚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6日17: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1月17日16:00—2023年1月19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面谈甄选
1、时间、地点:与资格复审同时间、同地点进行
2、针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指标10倍的岗位进行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等。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十分制)。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0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宁波人才网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3、面谈甄选成绩仅作为确定笔试候选人员名单,不作为最终录用成绩。
(五)笔试
1、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初定2023年2月9日16:00-2023年2月11日9:30。
2、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http://bm.nbohrs.cn/,进入“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告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背景调查名单,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及背景调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背景调查时间另行通知。背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1、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考生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请提前电话咨询。
2、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若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并保持通讯畅通,附件2中《考生健康申报表》请按要求提供。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咨询电话:见附件1(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736(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212/t20221220_110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