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泉州市泉港区委员会办公室文员1名、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宣传部文员2名、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文员1名、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级网格信息员5名、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员2名、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协理员1名、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文员2名、泉州市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员2名、泉州市泉港区社会保险中心文员1名、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文员1名、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泉港大队土地协管员2名、泉州市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协管员2名、泉州市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协管员2名、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协管员10名、泉州市泉港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员1名,共计35名,详见《2022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参加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政府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学历要求:学历证书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
2.户籍条件要求:(1)
3.参加
4.报考对象为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须在目前所在国有企业在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ksbm.hxrc.com/),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系统将于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张贴一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
(2)报名花名册电子档(附件3);
(3)参加
(4)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国有企业在职员工需要提供目前所在国有企业缴交社保证明、与目前所在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g.gov.cn/)公布。
(三)面试
1.报考岗位中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的,优先从资格初审合格的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中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其他需要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1)报考岗位中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的,优先按面试合格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2)如报考岗位中没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根据招聘需要,在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中,101、102、104、107、113岗位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103、105-106、108-112、114-119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学历高的;②烈士子女。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②学历高的;③烈士子女。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市、区)级综治以及诚信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凡经聘用者,最低服务期限两年,需签订二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劳务派遣标准执行。
(二)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报考岗位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优先按面试合格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如报考岗位中没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101、102、104、107、113岗位从其他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103、105-106、108-112、114-119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若岗位招录人数不足,从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未聘用人员中择优聘用。
(四)2023年上半年全区如需另招聘编外人员,从此次资格初审合格未聘用人员中择优聘用。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g.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招聘工作在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976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5-87987377。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花名册.xlsx
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g.gov.cn/zwgk/rsxx/zkzp/202212/t20221222_28309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