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企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决定公开选拔(调)永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集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管理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调)范围
面向永康市各镇(街道、区)、市机关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永康市在岗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二、选拔(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国企工作,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负责;组织纪律观念强,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能在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宜选拔(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调)程序
本次选拔(调)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组织考试、择优选拔(调)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市城投集团党建人事部(金胜路66号5楼),联系人:胡鑫锴,联系电话:89209096、15958954599/280919。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永康市城投集团公开选拔(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意见栏需盖章同意;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照2张;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拔(调)条件,由集团对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将取消该选拔(调)名额。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拔(调)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各占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得分。笔试主要测试选拔(调)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市城投集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拔(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由集团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提出综合考察意见。
(六)研究决定
由集团党委根据综合考察意见研究决定拟选拔(调)人员。如研究后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选拔(调)名额。
(七)公示、聘用
1.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选拔(调)人员,由用人单位与选拔(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薪酬待遇根据用人单位薪酬制度等有关规定确定。
3.选拔(调)人员服务年限为自聘任之日起须满三年(含试用期1年)。
4.选拔(调)人员须放弃其户籍所在村(社区)经济合作社相关待遇。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调)工作,市城投集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市国资办等相关部门参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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