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73号)和乐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运行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制度的通知》(乐市自然资发[2021]205号)文件要求,乐山市金口河区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引进责任(社区、乡村)规划师。本次人才引进为编制外引进,引进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二、引进范围、岗位、人数及主要职责
(一)引进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乐山市金口河区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
(三)引进人数:2名。
(四)主要职责:本次人才引进属编制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参与乡、镇(街道)规划编制、方案审查、项目建设、规划宣传、规划实施及监督,配合开展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参与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统筹实践和投身乡村、社区规划事业的积极愿望和务实创新精神,作风严谨,扎实肯干,身体健康。同时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基层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规划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建筑类、土木工程类,并从事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建筑设计业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满2年,具有中、高级以上相关专业证书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年龄
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23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诫勉谈话且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1、实行年薪制,待遇按照13万元/年·人,试用期6个月,正式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不低于3年,由区财政承担。
2、年薪由基本薪金和业绩薪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金实行按月发放;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人员,发放业绩薪金;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报名资料,前往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报名。也可将所需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发至邮箱312743319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乡村规划师报名资料”。
2.报名起止时间:
3.现场报名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8楼局办公室801(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携带《乐山市金口河区责任(乡村、社区)规划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须在学信网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年限及从事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建筑设计工作证明原件。
(4)如具有规划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类、建筑类、土木工程类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电话畅通。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自然资源局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将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及确定试用期人员
1.考察。由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确定试用期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期人员。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将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该岗位引进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由金口河区金智公司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期3年(最低服务年限3年),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71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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