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公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园长1名,工作单位为我镇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教育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5.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
6.从事学前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且在公办幼儿园中层岗位任职满2年及以上,或在省、市一级民办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岗位任职满2年及以上(工作时间计算截至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失信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具有省、市优质示范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名园长等相关荣誉称号,获得市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技能比赛奖项,熟悉幼儿园各个岗位业务,团队管理能力强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
咨询电话:
洪梅镇党建工作办:88430883,
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88841072,
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1462783006@qq.com,电子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1.《洪梅镇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副园长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涉及幼儿园等级文件(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应聘。(4)招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审查
洪梅镇党建工作办组织进行材料初审,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洪梅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洪梅镇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
三、待遇
按照洪梅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标准执行,新入职人员年薪约16.4万元/年。
东莞市洪梅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g.gov.cn/dghmz/gkmlpt/content/3/3933/post_3933177.html#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