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主要工作岗位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维稳处突、街面巡逻、留置看护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职并考核合格,月平均工资3000+(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具体薪酬标准按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在岗人员年度奖励金。
(四)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内江市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需出示毕业证)。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和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7.有严重身体疾病、明显伤疤、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政治处719室(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中段33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征信报告、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认真规范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2.与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报考单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剂招聘人数。
六、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
(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1.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1.参测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3.测试项目:
七、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报考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政治处0832-2155119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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