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第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19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主要从事社区服务站和综合网格工作。
(三)协助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
(四)根据街道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要求。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凤凰西五路158号大弯街道办事处405办公室
报名资料:《招聘报名表》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社工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学历证、学位证、社工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发放准考证
报名初审合格之后,现场领取或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综合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公文写作等方面能力。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4.笔试开考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
(三)加分
1.加分条件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员级加1分,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
(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考生,大专加2分,本科加4分,本科以上加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在综合成绩基础上进行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70分,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于综合考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门户网站查看。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后总成绩,按照考生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聘单位确定其他考核办法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二)进入体检人员需前往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已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结果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门户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及待遇。招聘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待遇按照《青白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岗位薪酬体系实施办法》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待遇。待遇由日常工资+目标考核构成,综合年薪5-6万元。
(二)试用期。凡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聘期届满后,招聘单位可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为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3302804)。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提供天府健康通健康码、行程码和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置。
(三)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考试招聘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5月中上旬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门户网上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弯街道第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大弯街道党群办028-83303506;028-69280789;028-68936839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报名表(报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第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bj.gov.cn/qbjq/c148004/2022-04/22/content_b04a932f21b2434eb641cf015cd1f4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