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氢与利用研究室长期从事氢能与燃料电池相关的基础与应用研究,主要开展纳米化学、材料、传热传质等相关的基础研究,开发质子交换膜(PEM)水电解与燃料电池、阴离子交换膜(AEM)水电解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可再生能源制氢、燃料电池等氢能产业相关器件、装置及系统,为未来氢能与燃料电池利用奠定研究与技术基础。根据研究室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博士后、特别研究助理和研究助理共3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应聘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认同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的价值理念,遵守组织纪律。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岗位1博士后或特别研究助理(博士)
拟招聘人数:1人
到岗时间:随时到岗
岗位职责:
1.从事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等氢能相关领域纳米催化、电催化材料基础研究与器件开发工作。
2.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的申请与执行;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协助指导研究生。
任职条件:学历学位要求博士毕业生,电化学、材料、催化、工程热物理相关专业。具备电化学、纳米材料基础研究或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可再生燃料电池等器件研发工作,且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能力经验优先。工作勤奋、踏实,有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岗位2博士后或特别研究助理(博士)
拟招聘人数:1人
到岗时间:随时到岗
岗位职责:1.从事离子与质子交换膜制备及改性研究,解决膜材料在水电解应用中的实际问题。
2.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的申请与执行;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协助指导研究生。
任职条件:学历学位要求博士毕业生,高分子材料、聚合物工程相关专业。有过离子或质子交换膜合成研发工作经历优先。具备良好的书稿撰写能力、科技英语写作和口语能力,工作勤奋、踏实、有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岗位3研究助理(硕士)
拟招聘人数:1人
到岗时间:随时到岗
岗位职责:从事电催化材料研究与器件开发工作。能独立查阅资料,完成常规实验,进行相关测试,并撰写报告。
任职条件:学历学位要求硕士毕业生,电化学、材料、化工、催化、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相关专业。有过电化学、纳米材料或传热传质基础研究或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器件研发工作经历优先。具备良好的书稿撰写能力、科技英语写作和口语能力,工作勤奋、踏实、有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应聘说明
1.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有意者请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yancf@ms.giec.ac.cn。
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姓名+专业+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予接收申请。
3.初筛通过人员参加公开竞聘面试,具体时间、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未通过初筛的人员,将不予通知。
4.聘后待遇
聘用人员为项目聘用,待遇视岗位职责和应聘人能力而定,面谈。
五、聘后待遇
(一)特别研究助理及博士后岗位
1.实行年薪制。年薪包含基本年薪29万(含租房补贴、单位匹配的住房公积金)+五险+科研奖励绩效。根据获得的博士后有关项目计划支持情况,以及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最高年薪可超过50万元。
2.享受与研究所正式职工同等的其他福利,聘期内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审。
3.享受研究所合作长租公寓协议优惠。
4.享受人才落户广州政策、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5.聘期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中国科学院相关人才计划的申报条件,可按规定申报,聘为副高级以上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期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留所工作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6.博士后相关项目计划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经费两年63万元。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资助经费两年40万元。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或接近)
(4)“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5)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人才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6)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7)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中科院资助经费两年60万元经费。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站前:15万元;特别资助站中:18万元;面上一等资助:12万元;面上二等资助:8万元。
(二)硕士岗位
1.聘用人员为项目聘用/人才派遣形式聘用,按照国家、科学院及研究所规章制度管理。
2.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面议。
3.享受人才落户广州政策。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制氢与利用研究室
制氢与利用研究室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57729
邮箱:yancf@ms.giec.ac.cn
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20-37245033
邮箱:giechr@ms.giec.ac.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制氢与利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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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iec.cas.cn/rlzy2016/rczp2016/202212/t20221227_6590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