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迁安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公告及信息发布
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公告、报名方式、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合格名单、录用名单等重要通知及相关事项均在“迁安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有关公告或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5、岗位条件:部分岗位信息条件中对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迁安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人员;
②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③曾因医疗事故受过处罚或曾被开除人员;
④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⑤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并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⑦正在或两个月内曾在迁安市域内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含见习岗、公益岗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①报名地址:迁安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康复科西行
②报名时间:
③报名费用:通过报名现场审核的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用,100元/人。
④咨询电话:0315-7612089(8:30-11:00,14:30-16:00)。
2、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1份(附件2,迁安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电子版);(必交)
②身份证;(必交)
③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交)、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书;
④已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证的提供执业证和资格证(未取得证书但已通过考试的可提供成绩单);(必交)
⑤有规培证的,提供规培证或规培证明;
⑥本市域内有医院工作经历的需另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有隐瞒工作经历的将会影响录用后接续工龄,后果自行承担;
⑦其他奖励证书;
⑧迁安市中医医院关于填写和提供材料真实承诺书;
⑨第②-⑦点材料的扫描件插入报名表后面,打印后的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在一起,第⑧点材料原件装订到最后一页。
⑩以上第②-⑦点材料的原件现场查看后归还。电子版报名表用U盘拷贝与纸质版一起交至报名处留存。
3、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无开考比例要求。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或经历,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今后不得参加医院任何形式招聘活动。
五、考试
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为两个科目,一张试卷,内容分别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根据报考岗位分别排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如某一岗位面试人数过多,则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每个面试场次。
3、分数核算方法
笔试成绩:试卷满分100分,按考生的实际得分计算。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生的实际得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要求
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法定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考核、递补、公示、试用期、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医院工作经历或医院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全部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地点:迁安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到上级医院体检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
(二)考核
考核由迁安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再次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递补
1、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因审核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迁安市中医医院”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被举报的人员问题一经查实符合不能聘用的条件的,将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因个人原因放弃,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安排进入试用期。
①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对试用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报名者填报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经院、科两级考核通过后聘用,与迁安市中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在合同期内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证书的,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不再续聘。薪酬及保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报名时签署“迁安市中医医院关于填写和提供材料真实承诺书”,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聘请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迁安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全程监督。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要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的得分及结果在迁安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本人责任。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报名时间延期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
1、迁安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信息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打印)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迁安市中医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打印)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迁安市中医医院关于填写和提供材料真实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打印)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迁安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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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tangshan.huanbohainews.com.cn/2022-12/29/content_50157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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