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经集体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宁波明州经济开发区科室负责人4名(综合管理、经济发展、开发建设、招商服务等岗位)。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鄞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在岗行政事业人员(不含参公),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现任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含非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任科员满3年人员(具体任职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聘任);
4.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团队合作和业务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标准要求高,开拓创新和争先进位意识强;熟悉对应科室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政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综合管理岗位选调人员要求具备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有重要文稿主要执笔经历的优先;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不符合区内转任或交流条件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
2.资格审核。明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即时取消选调资格。
3.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主要了解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按百分制计分,不足60分的淘汰。通过面试比选,根据面试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人员考察。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开展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由开发区党工委研究,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如无合适人选酌情核减选调名额。拟选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转任或交流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明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宁波明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byz.gov.cn/art/2022/4/20/art_1229137185_3966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