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建设拥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特色大学,丰富学校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人事聘用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机械工程学院院长,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二)专业素养好,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业界声誉和知名度,有超前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和能力,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
(三)熟悉国内外高等教育现状和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的高校、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
(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勇于开拓创新;
(五)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称;
(六)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七)聘期内应全职到校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制定学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学院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学科建设,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进学科交叉,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努力打造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学院;
(三)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建设特色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
(四)组织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五)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学院国际化水平;
(六)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投身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产学研结合,带领推动学院与本学科相关产业的合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及待遇
(一)聘任
根据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按照《天津科技大学校内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引进聘任为相关学院院长,设置任职试用期一年,根据任职试用期考核情况,由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行提拔任用。
(二)待遇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天科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可聘用至相应岗位,享受年薪、安家费、科研配套等政策,协议另行签订。
五、应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天津科技大学招聘专业学院院长应聘申请表》投递至指学校指定邮箱,申请表所填内容须确保真实有效。
(二)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
(三)考核聘用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面试考核、考察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按照校内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履行聘任院长程序。
联系人:王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22-60602048、022-6060010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至:hr@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tust.edu.cn/zpyj/zpfa/c0e0596af5e94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