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水平,经报坡头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同意,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二类编外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上述岗位工资待遇按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坡头区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湛坡办字[2020]1号)执行。工资福利为每人每月42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养过硬,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2日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发到邮箱:shbjptfj@163.com,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二)面试。本次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递补。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本公告解释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及附件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者可在网站下载)。
(五)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0759-3959109。
附件: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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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ptq.gov.cn/xxgk/rsxx/ryzp/content/post_1710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