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弥勒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智汇弥勒”人才项目(试行)》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国内外招引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引对象及范围
(一)招引对象
1.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
2.名师。
3.名医。
4.产业人才。
5.创新创业人才。
(二)招引范围
不同人才类别招引范围详见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高尚、爱国奋斗、群众公认。
(二)分类条件:不同人才类别分类条件详见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政策待遇
不同人才类别政策待遇详见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XUjey2xD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政策宣传。通过各网络平台和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对《“智汇弥勒”人才项目(试行)》政策进行解读说明。
(二)发布通知。在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红河人才网”“弥勒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引人才的通知。
(三)报名。将填写好的《弥勒市2023年优秀人才招引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PDF文档,于
(四)审核。市委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申报人才类别分类推送给相关牵头单位及用人单位进行审核。
(五)引进。牵头单位及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才材料审核,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体检等后续程序人员,根据《“智汇弥勒”人才项目配套实施办法及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招引方案,按照要求发布相应公告,开展后续招引工作。
五、重要提示
(一)后续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申报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二)申报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申报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引要求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后续引进事宜,不按时参与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五)对引进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情节恶劣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通知由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873—6122417;15126349292。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873—6355928。
附件:
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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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