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参加高校人才网联合[名校名企]精准引才直荐活动,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报名投递,您的简历将直荐至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1.活动详情
此次引才活动全程免费!直荐单位涵盖全国八大地区,目前共有80+优质单位参与引才直荐活动,现诚挚邀请海内外应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中高级职称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报名参与简历直荐。
2.报名通道
请有意向报名的人才点击以下链接进入填写报名信息:http://gaoxiaojob.com/a/1679456833?fromType=1
注意事项:本报名表涉及内容较多,建议您准备好个人简历后通过PC端填写;如您在移动端填写建议您提前保存简历截图或简历文件,让您快速上传个人简历
3.活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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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殊事业单位,是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和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我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古蜀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天府之国”四川省成都市,位于市中心城区,毗邻杜甫草堂和金沙遗址博物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宜人。
我校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JM)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可开设专业40个,位居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前列。现有教职工47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约占60%。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天府青城计划”天府文化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干部教育名师”等专家30余人次,70%以上的专职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当前,我校正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努力实现“教研咨成果追求高质量、校园建设追求高品质、队伍建设追求高水平、校风建设追求高境界”四个愿景。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
热忱欢迎各方英才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二、引进计划
拟调人才类别 | 选调 人数 | 选调一级学科名称 |
学科带头人才 学科骨干人才 | 5人 | 中共党史党建学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哲学 公共管理 社会学 法学 |
备注 | 选调学科为一级学科,包括其下属的二级学科专业。 |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二)中共党员。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党校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学科带头人才年龄不超过52周岁(
(四)学术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才
1.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以低于市场价50%的价格购买校(院)住房一套,并给予安家补助费5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视情况协助解决体制内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二)学科骨干人才
1.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给予安家补助费6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视情况协助解决体制内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附表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选调高端人才资格条件及学术要求
人才类别 |
资格条件 |
学术要求 |
学科带头人才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主持完成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天府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与上述资格条件层次相当的人选。 |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 二、近5年在CSSCI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篇及以上; 三、获省级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1位)或二等奖2项以上(排名第1位); 四、讲授课程评选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 五、与上述学术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
学科骨干人才 |
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一、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 二、近5年在CSSCI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篇及以上; 三、获省级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1位); 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排名第1位),或担任国家级教学项目和国家级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五、讲授课程评选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 六、中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七、与上述学术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
备注 |
资格条件中省部级及以上专家需在管理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