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内江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3名、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岗位2名。
二、考调对象和范围
全市符合考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有与考调岗位要求相适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及专业背景;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报考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会计岗位,需具有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审计、审计学、审计实务专业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且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熟悉政府会计制度,能熟练操作账务处理软件。报考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需具有行政管理、新闻、档案管理、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幼儿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通过网上方式预报名,报名起止时间: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1)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
(6)报考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会计岗位须提供1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内江市民政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基本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考调名额与审查通过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条件,取消该职位。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不足1:3比例,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以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报考者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调人员
由中共内江市民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八)公示、调动
经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对拟调人员在用人单位和内江市民政局及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影响调动的,不予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调公告由内江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2040835。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虚假材料、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班,也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有关培训辅导工作。
(四)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2275925。
附件:
1.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岗位情况表
2.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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