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洛阳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全市16个市直机关共计划遴选公务员33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省所属县(市、区)及乡镇机关中,已在省公务员局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目前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省所属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在省公务员局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目前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不含聘用制干部)。
中央驻豫单位和省直机关设在我省所属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以正式任职时间起算,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遴选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其中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月以后出生,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职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职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硕士以上的,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该目录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制定。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职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以上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为本次遴选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各遴选单位的公开遴选人数、具体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其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遴选工作中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于
报名申请受理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二)资格初审
各遴选单位于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
(四)报名确认与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2023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并于
(五)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职位情况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统一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于
(六)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于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79—69933807)。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
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局可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于3月下旬登录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查看面试人员名单,4月中旬组织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成绩为零分或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严格的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省公务员局盖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报名推荐表(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笔试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面试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的相关要求在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公布。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及时在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发布递补公告,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共同进入考察环节。
各单位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表、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予以评价。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时,应当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手续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等发生变化,导致出现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况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以遴选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遴选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遴选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洛阳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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