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计划招聘6名。具体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计划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1 |
辅助执法岗位 |
202201 |
5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学类、材料类、法学专业 |
从事生态环境保护辅助执法工作,需长期野外、夜间作业 |
2 |
行政岗位 |
202202 |
1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财务管理专业 |
|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4月(含)以后出生”。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上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考人员请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银行卡。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因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了解掌握最新考试安排,并根据届时发布的公告,做好考前准备和健康管理、个人防护、准考证打印等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能力、沟通协调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与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待遇相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6-2046372(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考务电话:0566-2617353(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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