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2001年,阳光学院由爱国华侨林腾蛟先生发起创立,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举办。学校于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2020年获批2个国家一流专业,位居全国民办大学第3;连续三年立项国家项目数位居全国民办大学前3,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SCI/SSCI)位居全国民办大学前3。学校教学、科研、育人实力迅速提升,各项重要指标都在全国民办大学前列,综合排名位居全国436所民办大学前10。
二、岗位名称
主办会计(经营会计)
三、基本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统计、金融类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财税政策和会计法规,熟练全套会计帐务处理、资产管理流程,懂税收筹划;
3.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会计主管工作经验,具有教育行业主办经验者优先;
4.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和金碟EAS软件,熟练使用各种EXCEL函数公式运用;
5.责任心强,工作细心;
6.具有会计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四、岗位职责
1.按制度要求审核各项费用报销单据,做好经济业务的把关审核;
2.编制会计凭证,及时准确的做好各项会计报表,做好经营业务台账和经营分析;
3.收、付款网银复核,月底资金监盘;
4.解决报销人无法提报的所有问题,及时反馈系统问题,保证报销和支付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5.配合审计事务;
6.开具发票,做好税收筹划。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招聘人数
拟招聘1人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视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招到即止。
七、应聘方式
1.简历请发送到以下邮箱:【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并在附件中提供以下资料:
1.阳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应聘简历(包括完整的学习、工作简历及科研成果目录),请在右上角附上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
3.证书、证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公开发表成果PDF版;
(4)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人力资源处-郑老师0591-83972832、13559109607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
3.学校网址:http://www.yg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