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后备人才,我校计划开展教师后备队伍专项培养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
初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后备教师。
招聘对象及报名时间
1.招聘对象
2023年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以及重点院校毕业生优先;条件优秀者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已经取得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直接参加本校相关专任教师招聘,不在本专项招聘之列。)
2.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5日—2023年5月31日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4.身心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培养机制
通过审查、选拔后,预录用为后备教师,进行专项培养,培养期为一学年。培养期内由学校指定导师引领,参加跟岗学习及相关专业培训,原则上培养期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应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培养期内薪酬待遇为4500元/月;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后,享受专任教师待遇;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者可享受特殊人才待遇,起点年薪12万元。
应聘办法
1.在本启事文末下载《泉州实验中学后备教师专项培养应聘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2.函寄以下纸质材料(装在同一信封内,信封上请注明“后备教师专项培养招聘”)到我校审核: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泉州实验中学后备教师专项培养应聘登记表;
③本人简历;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请在《泉州实验中学后备教师专项培养应聘登记表》中注明即将的取得时间,原则上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
⑤主要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则上在预录用前需提交原件以供验证。
3.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来校考核(特殊情况可线上初步考核,待条件具备再进行线下考核),考核办法以学校通知为准。
其他事项
1.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应聘考核的,责任自负。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经通知来校考核者必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4.本启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函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圣湖路106号泉州实验中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106771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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