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保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医保经办岗:3名
二、工作内容:
按规定参加医保管理部门组织的医保稽核相关工作,受理审核被保险人医疗保险费用;受理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非即时结报医保案件受理、审核和信息录入;及时处理医保其他相关工作及公司相关业务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医学、财会、计算机专业背景,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见习大学毕业生优先;
2、熟悉了解医保业务和法规相关知识,从事过医保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四、薪酬待遇:见习期待遇2500元/月,实习满一年可转正,转正后购买五险一金,另有过节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等福利,具体薪酬待遇根据资历面议。
五、工作地点: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05620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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