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5名编外教师考核入编工作。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方式及名额
根据学院专职教师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按照业绩考核择优录取5名教师岗位人员(含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
2.每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
3.未受到过党纪行政处分。
4.无教学事故等责任事故。
(二)资格条件(以下三项条件须同时满足)
1.应聘理论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训教师须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
2.本人参加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科技(教学)类成果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查实,如存在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学院不接受其再次报名。
三、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个人,自愿向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提交《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师考核入编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时间为:
2.提交材料。经学校组织人事处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须向学校组织人事处提供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时间地点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另行发布。联系人:宋霄,电话:028—82682962
四、业绩考核
学校聘用工作组根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师考核入编评分细则》对报名人选进行业绩考核,综合评议,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五、体检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进行教学能力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拟体检人员个人放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均须在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发布考察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面貌、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逐级审定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提请学院党委会审议,审议结果报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师考核入编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vtcc.edu.cn/info/1011/109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