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产管理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中医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即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
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院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非在编人员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公示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中医药学院(https://www.cqctcm.edu.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
(五)聘用与待遇
按要求完成上述程序的,学院人事处将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编外聘用期间实行劳务派遣,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
五、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是补充和选拔人才的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回避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工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如有失实,部门和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将其退回派遣公司并免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65880566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壁城街道蒲国宝路人事处
附件:附件:1.重庆中医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重庆中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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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qctcm.edu.cn/_s2/2023/010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