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需要,为不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是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粮食、油脂油料、粮油制品、农副产品、粮油副产品、饲料收购、仓储、调运、加工、销售、建材、五金交电销售。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条件及要求 |
1 |
财务管理 |
1 |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宁蒗县籍户口( 5.中共正式党员 |
2 |
综合管理 |
1 |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 4.宁蒗县籍户口( 5.中共正式党员 |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 4 月 21 日— 4 月 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宁蒗县大兴镇朝阳路337号),咨询电话:0888—5521370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递补;若提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不参加面试的书面确认书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工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后,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待遇和保障
聘用后与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享受五险一金,具体薪资待遇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十、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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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nnl.gov.cn/xljnlx/c101219/202204/5bab719ffd2a41f1a5a851273bed84d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