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竞争性选拔学校校长5名、副校长12名。现予以公告:
一、选拔原则及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女性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同等条件下女性干部优先选拔使用。要求做到选拔办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选拔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职位
1.初中校长1名,副校长8名。
2.小学校长4名,副校长3名。
3.职业中专副校长1名。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能力;公正廉洁,担当实干,作风民主,团结同事,严于律己。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熟悉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及方法,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学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报考人员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所任教学科至少2个学期教学成绩平均分在全县排名前1/2以内(报考人员自行选择2个学期任教学科的全县排名,在高中、职业中专任教的教学成绩平均分排名调整为在全年级排名前1/2以内),任教音体美学科的至少获得1次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以上指导学生奖,其他无教学成绩学科不作要求。
4.2019-2021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报考初中校长、副校长职位的须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编制;报考小学校长、副校长职位的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编制;报考职业中专副校长职位的须具备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以上教师编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近三年有违纪违法行为并受到相关部门处分的;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处于处分影响期内的;
(3)师德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一票否决情形的;
(4)近三年教师绩效评价有D等次的。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校长岗位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担任中小学校副校长、县教体局机关股室副职以上职务(以县教体局备案文件为准)2年以上或3年以上学校中层正职;
(2)年龄为47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报考副校长岗位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备2年以上学校中层任职经历(以县教体局备案文件为准)或3年以上县城学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证明)任职经历;
(2)年龄为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3.报考职业中专副校长岗位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担任中小学校副校长、县教体局机关股室副职以上职务(以县教体局备案文件为准)2年以上或3年以上学校中层正职;
(2)年龄为47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4.报考人员从教、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人员可破格申报。
四、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动员部署、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和正式聘任等步骤,2月4日前完成。
(一)动员部署。2023年1月12日前发布《永丰县2023年竞争性选拔学校正、副校长公告》。各学校按照公告中的选拔条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符合选拔条件报考人员须向学校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二)组织推荐。各校结合个人报名,召开党组织会议,对照选拔条件,根据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如集体研究同意推荐,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个人在《报名登记表》“本人承诺”栏目填写本人承诺,其格式为:本人承诺填报的全部事项属实,否则愿承担责任。学校需在《报名登记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印章。签署意见格式为:该同志符合选拔条件,经学校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报考。
经组织推荐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13-14日8点半至17点持学校签署意见并盖有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报考人员对照业绩考核要求提供经学校审核把关后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程序后须加入选拔考试QQ群:651099153。
(三)资格审查。2023年1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具备相应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数与竞聘职位名额应达到3:1的比例,如未达到该比例,则根据实际报考人数,调整或核减该职位选拔名额。
(四)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0分)
教育教学业绩计算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奖计分以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1.荣誉计分(10分)
①获得省、市、县人民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十佳师德师风标兵、最美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每次分别计3分、2分、1分。同一年同一奖项取最高层次获奖计分,不同类别奖项可累计计分。(5分封顶)
②获得县级以上“名校长、名师”计2分,获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计1分,获得县教体局表彰的“优秀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中考优秀学科教师”每次计1分。同一年同一荣誉取最高层次计分,不同类别荣誉可累计计分。(5分封顶)
2.报考人员所任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排名计分(10分)。按近3学年(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校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排位计分,居全县第1名计10分,每降低1个名次减0.2分。报考人员最后得分为近3年所得分值的平均分。局机关人员此项得分为所在报考组别的平均分,如3年内股室工作有一年度获得市级单项奖可得10分。
(五)笔试(40分)
考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学校管理等有关知识。
考试时间: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考试地点:恩江中学摘星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1月18日对报考人员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分数和笔试考试分数进行公示。根据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和笔试合并成绩,分初中、小学正、副校长岗位及职业中专副校长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正职按1:3的比例、副职按1:2的比例、职业中专副校长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六)面试(40分)
面试时间:1月19日上午8:30开始。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面试地点:恩江中学摘星楼
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公示业绩考核、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正职按1:2的比例、副职按1:1.5的比例、职业中专副校长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如达不到比例,则入闱面试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如总分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对最后入闱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入闱人员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工作表现、生活作风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任前公示。按照程序对拟任人选分别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院内进行任前公示。
(九)正式聘任。任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聘任。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竞争性选拔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永丰县竞争性选拔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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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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