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兵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市保留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提高新兵数量质量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梅河口市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由所在单位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年度计划公开招聘17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分春秋两次带编入伍,其中春季6名,秋季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毕业放宽至26周岁,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自愿应征入伍。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梅河口市户籍满一年以上;
2.性别:男性;
3.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4.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全国征兵网征兵报名通道开通后,应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征兵体检
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市征兵办同市中心医院联合负责对报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征兵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市征兵办同市公安局联合负责对报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政审。体检合格高校毕业应征青年,按照乡镇街武装部通知,统一填写《政治考核表》,并进行入户走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初审。政审时所需提交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应当进行公示。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取得招聘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小组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后,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符合学历要求的填写(附件1:《2023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参加招聘考试。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择岗位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选岗。如考生成绩相同的,以考官评分总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六、役前教育训练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示期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为期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人选,使其感受管理训练氛围,了解部队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七、审定公示
完成役前教育训练,征兵办根据考生学历、现实思想表现、军事训练考核、考试成绩等方面综合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通过人选,结果由梅河口市定兵会议审定。梅河口市征兵办将审定新兵名单并通知所在乡(镇)、街道,同步张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未考取事业单位岗位的新兵正常享受国家、省、市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待优惠相关政策。
八、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审定公示期前,对役前教育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的,取消其入伍人选资格,不足招聘岗位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的,以考官评分总成绩高者优先。
九、批准入伍并保留岗位
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个人意愿,优先选择服务技术兵种部队和方向,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办理入伍手续为其保留编制及岗位,并签订《2023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
十、退役安置
招聘对象服役期满退役后,持《2023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到梅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梅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梅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上岗等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http://www.mhk.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武部军事科
电话:0435-3204304
考务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435—4303045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3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3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hk.gov.cn/xqxz/jcxxgk/zfgg/202301/t20230112_8659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