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河北雄安新区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力量,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33名。新区检察分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8名,其中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综合文秘2名,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区中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其中法官助理12名、书记员7名、行政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河北雄安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二)报名程序
1.开始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要求,然后按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报名人员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将不能再修改;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技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岗位的人员,在笔试前须进行计算机听打、看打技能测试。报名人员可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一)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以《技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二)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听打录入、看打录入两部分。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总计25分钟。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
(三)技能测试标准
1.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双文速录,严禁报名人员携带键盘以及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连接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2.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各100分,两项录入有一项达到最低标准者,方可有资格进入后续程序。若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标准者,取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其最低标准为:录入速度平均每分钟80字(含本数)且正确率达到90%(含本数),达不到该标准的不得进入笔试。
3.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四)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等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证件审核和面试。
(三)报名人员可从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面试前证件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人选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
(一)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
(二)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凡在网上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时提交证件审核的报名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面试
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程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不再进入此后体检等招聘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
1.书记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与政审程序的顺序为: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八、体检与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政治考察。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问题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十一、递补
报考人员成绩在1年内有效,因聘用制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河北雄安新区行政助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参照河北雄安新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标准执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区聘用制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招聘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0312-56299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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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axqzy.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1/id/71023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