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溪县消防事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遂溪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名额: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
5.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遂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广东省遂溪县遂城街道遂海路白泥坡小学对面)。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须网上下载《遂溪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服务基层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时间截止前无法提供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
6.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报考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以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以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报名。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遂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广东省遂溪县遂城街道遂海路白泥坡小学对面)。
(三)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个人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八、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单位在统筹考虑人才需求及考生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加分后)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人员名单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组织单位研究确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招聘组织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防疫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组织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xi.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应急管理局、遂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59-7771010。
遂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759-7740838。
遂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电话:0759-7732119。
附件:1:遂溪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遂溪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应急管理局
遂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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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uixi.gov.cn/gggs/ryzp/content/post_1715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