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推进庐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庐江县银龄讲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人数
招募对象为常驻我县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优秀退休教师(含县外退休后常住我县的教师)。2023年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计划招募15名。招募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作风扎实;
2.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含)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下同,
3.具有与招募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三、岗位职责
按照“岗位需求、人岗适宜”的原则,招募的退休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以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服务,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县教体局从学校实际需要出发,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
招募工作等相关信息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j.gov.cn)发布,同时在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2)自愿报名。
主要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也可于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6项材料:①填写好的《庐江县银龄讲课计划申请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教师资格证书;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⑤近六个月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⑥符合考核赋分项目表彰证书。报考人员需将上述6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招募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ahljjszp@126.com。
(3)资格审核、遴选。
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募岗位条件且不超过岗位招募计划数的,可直接确定为拟招募人员;超过岗位招募计划数的,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考核赋分(考核赋分标准详见附件3),并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为拟招募人员(若最后一名考核赋分成绩相同,取年龄小的);对不足招募岗位计划数且符合其他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间调配;对总体招募计划不足的,根据报名情况适时新增招募岗位再进行招募。
(4)公示公布。
经遴选调配后,对拟招募讲课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5)资格复审及择岗。
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讲课教师,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招募岗位依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自主择岗(岗位确认)。
(6)签订服务协议。
自主择岗(岗位确认)后,招募学校与拟招募讲课教师签订服务协议(附件4),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期间,由县教体局组织跟踪评估发放工作经费,并按考核等次发放年终奖励性补助。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有工作需求的可续签服务协议(不超过65周岁)。对不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义务或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予以解除协议。
(7)上岗任教。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招募的讲课教师按学校通知的时间,按时上岗讲课,履行岗位职责。
五、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退休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定期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被招募的退休教师发放工作补助、购买意外保险费、异地授课交通补助等,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统筹予以安排(附件5)。
(2)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退休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本次招募政策由庐江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人事科0551-87338900(13625643468)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1
2023年度庐江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岗位表
招募岗位 |
岗位名称 |
招募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YL2301 |
中职语文 |
2 |
具备高中或中职语文教师资格 |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汤池校区2名(学校适当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
YL2302 |
中职数学 |
2 |
具备高中或中职数学教师资格 |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汤池校区2名(学校适当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
YL2303 |
初中语文 |
1 |
具备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 |
庐江四中1名 |
YL2304 |
初中政治 |
1 |
具备初中及以上政治教师资格 |
实验中学南校区1名 |
YL2305 |
小学语文 |
5 |
具备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 |
庐城镇城区小学3名,庐江高新实验学校2名 |
YL2306 |
小学数学 |
4 |
具备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 |
庐城镇城区小学3名,庐江高新实验学校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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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j.gov.cn/zwdt/gsgg/120151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