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6年,是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致力于开展环境课题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为社会和企业提供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技术服务。主要业务包含生态环境科学研究、生态建设/规划与政策研究、环境技术评估、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与土壤修复、企业环保技术咨询等。
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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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年龄 |
户籍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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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岗位 |
2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环保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 |
具有双碳、应对气候变化、遥感、温室气体、生物或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岗位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二)岗位待遇
1、享受规定的社保、公积金、各类补贴、奖金;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
2、按照《温州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认定的人才享受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按人才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
3、择优按人才引进政策解决编制。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wzshky@wzshky.cn,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五)聘用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按程序要求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7-88980681
联系地址:温州市鱼鳞浃西路40弄9号温州市环科院大楼
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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