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公证处是依法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储备公证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招聘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公证工作人员(储备公证员)
(二)职数:1名(男、女不限)
(三)工作地点:团风县迎宾大道6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四)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或司法考试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取得公证员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可接受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通过司法考试者及公证员资格者优先;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4.工作能力强,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公证相关业务知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7.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团风县迎宾大道6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本人带齐以下资料接受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②执业公证员提供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信网证明;
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个人简历一份;
⑦近期1寸正面证件照3张。
2.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录取通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证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平台空间
符合《公证法》第三章有关规定和程序,申领公证员执业证书。
五、薪资福利
(一)薪资标准: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35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依照行业绩效管理办法,按绩取酬。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通过司法考试者及公证员资格的薪资面议。
(二)福利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日安排工作餐、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13-6157171;手机:13636099901,邮箱:466292872@qq.com。
团风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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