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详见附表:《2023年上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计划表》。
考生可通过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xgq.jiaxing.gov.cn)查询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嘉兴港区报名平台”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要求。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按照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报名平台登录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嘉兴港区报名平台”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国企招聘”进入报名平台。
【嘉兴港区报名平台】(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jxgq.jiaxing.gov.cn/picture/-1/862e36d506254b349c40c9fcc74d20e7.jpg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2.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小于3人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招聘人数大于等于3人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计划人数的2倍;招聘人数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招聘条件。
3.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登录嘉兴港区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在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或实操+面试(具体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嘉兴港区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查看笔试分数。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分数低于50分或缺考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将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2.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操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实操评估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实操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实操评估分数低于50分或缺考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如实操评估人数少于招聘计划1:3比例的,根据实际参加实操评估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三)现场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将在笔试考试后及实操考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详见《2023年上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计划表》或嘉兴港区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提示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审核后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上述笔试和实操的规定执行。
现场资格审核时,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填报资料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通过审核后在面试前2天放弃入围资格的,将按该岗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须登录嘉兴港区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或实操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录用后,由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招聘岗位有关时间要求。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4.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招聘全流程信息将在嘉兴港区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实时推送,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根据系统提示及时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5.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辖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报考,须经现所在单位同意。
6.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办公室国资科(0573-85588009)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也可通过“嘉兴港区报名平台”微信公众号,登录嘉兴港区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及时接收招聘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573-85588009。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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