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安体育学院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六所体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陕西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含光、鄠邑、沣峪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目前在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96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和省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项目负责人等66名。设有教学单位13个,学历教育覆盖全面,综合立体。此外,还与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共建中国竞走学校,与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共建中国掷球学院。拥有2个一级学科和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体育学为陕西省一流建设学科。与上海体育学院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2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理、经、管、教、医、艺7个学科门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等7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体育新闻摄影》课程入围首批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体操》等16门课程入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同29个国家和地区63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拥有国内一流的教学、科研和训练场馆,设有运动人体科学、新闻、语音、计算机等多个实验、实训室以及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陕西省研究基地、研发中心、研究院等多个省部级研究机构。也是西北地区体育科学文献信息中心,图书馆总藏书81万余册。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实施“123510”发展路径,秉承“严谨创新,团结拼搏”的校训,坚持“笃学重教,造就人才,服务体育,福佑人民”的办学宗旨,高举旗帜,凝心聚力,追赶超越,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斗志昂扬,正在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体育大学。
二、招聘学科与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专任教师岗位(19名)
岗位 类别 | 招聘 单位 | 专项/学科需求 | 招聘 人数 | 应聘条件 |
专 任 教 师 岗 位 | 体 育 教 育 学 院 | 田径 | 4 | 硕士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博士研究生,体育学专业不受招聘人数和运动等级限制。 |
体操 | 4 | 硕士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博士研究生,体育学专业不受招聘人数和运动等级限制。 | ||
学校体育学 | 1 | 博士研究生,体育学专业优先。 | ||
运 动 训 练 学 院 | 体能训练 | 2 | 硕士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能训练研究方向),具有美国体能协会CSCS证书,有省级及以上专业队体能训练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经历。 博士研究生,体育学专业不受招聘人数和运动等级限制。 | |
运动训练学 | 1 | 博士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科研工作能力。 | ||
足球 学院 | 足球 | 2 | 硕士研究生,体育学(足球专业方向),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英语四级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体育学专业不受招聘人数和运动等级限制。 | |
艺术 学院 | 舞蹈 | 1 | 博士研究生,艺术学专业,具有较高的科研工作能力,能胜任本科专业课教学工作。或硕士研究生,本硕专业相同,舞蹈学专业,取得中国舞蹈“荷花奖”提名奖及以上或取得全国舞蹈大赛决赛优秀奖及以上;有较高的舞蹈专业技术水平,能胜任本科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专业课教学工作。 | |
体育新闻与传 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理论) | 1 | 博士研究生,新闻传媒类专业。第一学历为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有体育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 |
运动与健康科 学学院 | 运动解剖与力学 | 1 | 博士研究生,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或运动人体科学(解剖学方向)专业。 | |
马克 思主 义学 院 | 哲学、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2 | 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方向。或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硕专业相同,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 |
合计 | 19 |
(二)教练员岗位(2名)
岗位 类别 | 招聘 单位 | 专项/学科需求 | 招聘人数 | 应聘条件 |
教 练 员 岗 位 | 竞技 体育 学校 | 拳击 | 1 | 本科及以上,体育学专业,国家健将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有3年以上从事该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 |
跆拳道 | 1 | |||
合计 | 2 |
(三)辅导员岗位(7名)
岗位 类别 | 招聘 单位 | 需求 | 招聘人数 | 应聘条件 |
辅 导 员 岗 位 | 学工部 (处) | 专职辅导员 | 5 男性3名 女性2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1年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热爱辅导员工作。 |
学工部 (处) | 少数民族 辅导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新疆籍,能熟练运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优先考虑);具有1年及以上专、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热爱辅导员工作。 | |
心理辅导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心理学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热爱辅导员工作。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相关资格证书或学生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经验者优先考虑。 | ||
合计 | 7 |
(四)其他专技岗位(7名)
岗位 类别 | 招聘 单位 | 需求 | 招聘人数 | 应聘条件 |
其 他 专 技 岗 位 | 信息化建设处 | 工程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优先。 |
学报编辑部 | 出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体育人文社会学或体育教学专业;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可熟练使用计算机文字编辑、数据分析等相关软件。有中级出版专业编辑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优先。 | |
发展规划处 | 研究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哲学、法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优先。 | |
基建处 | 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工程管理、建筑学、城市规划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优先。 | |
合计 | 7 |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应聘者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三)应聘者的年龄要求:
1.专任教师、少数民族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高水平运动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毕业生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教练员岗位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3.专职辅导员和心理辅导员岗位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本、硕、博三个学位中至少有两个学位的专业与应聘岗位是相同或相近专业。心理辅导员、其他专技岗位应聘者最高学位专业要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对于专业技能要求在运动健将级别以上的特殊专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项必须与应聘岗位专项一致。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六)特别说明: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有关要求,教师岗位的录用人员,进校后须兼职从事1年以上学生管理工作,实行“教师兼辅导员”、“教师兼班主任”双重角色管理,仍为教师身份,兼职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不接受此项工作安排的人员,学校将取消录用。
2.学缘要求,2023年招录人员中本校学历学位者不超过40%。
3.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和辅导员经考核合格可入事业编,其他人员为人事代理。
(七)应聘者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有关具体问题,凡未涉及的事项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学校研究审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3日,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发至指定邮箱,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西安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须同时提供新疆籍证明(户籍为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员)扫描件;
4.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以第三方认定意见为准;
5.有运动等级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书及获得此证所参加比赛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6.有外语等级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7.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明扫描件,有期刊论文级别要求的提供论文检索报告等证明扫描件;
8.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严格按照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开具);
9.有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岗位提供书面证明扫描件。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0.有资格资质等级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11.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命名格式为:西体招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如:西体招聘+田径教师+张某+高校人才网)。
应聘者报名表等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若后期发现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和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筛选,择优确定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含专业技术及科研能力)和授课能力考核方式。面试和授课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
(2)专任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教练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含授课能力和专业技术)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通过者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报考体育类专业专任教师、教练员岗位笔试统一考试内容为《运动生理学》,可参考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王瑞元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运动生理学》;报考其他类教师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通过者笔试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基础知识参考:高校思政及教育教学相关政策、会议精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与辅导员职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职业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专业技术考核根据所报岗位进行对应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等。
(4)其他专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资格审查通过者笔试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由西安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
2.考核时间
由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择优分期、分批通知应聘者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核:学校以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个人综合素质以及学校实际需求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宁缺毋滥”。
(五)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根据各自岗位的相关要求,由学校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聘任人员按照1:1比例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招聘人员(报到入职)签订聘用合同。
凡在公示期及入职后,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所有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在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中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者联系方式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本公告由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马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0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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