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财政供养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东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办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土木工程类或会计类优先考虑;
2.会办公电脑操作,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能吃苦耐劳,为人诚实守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认真主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东山乡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2)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3.报名地点:东山乡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或邮箱,邮箱:bmdsxf@vip.163.com。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由东山乡人民政府决定进行相应的面试考核。根据各项考核考评成绩决定录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东山乡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在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及犯罪行为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取消其作为被考察人的资格。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5天,试用人员与东山乡人民政府签订试用合同。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参照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从试用期开始,工资按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待遇确定工资。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东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咨询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卡桥村弄包屯
联系电话:0778—6106011
联系人:罗城坤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东山乡人民政府。
东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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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bama.gov.cn/tzgg/t118034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