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行政辅助岗 | 1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 1.擅长写作,在媒体或刊物发表有宣传信息者优先。 2.熟悉办公软件,有文秘和办公室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工勤技能岗(驾驶员) | 1 |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专业:不限。 | 1.退伍军人、男性优先。 2.有5年以上驾龄,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带至报名现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本人签字确认。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事监察科(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10号2号楼四楼)
(三)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审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女士:18715762262
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
1、附件应聘报名表.doc(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rc168.com/web/info/detail/8a405cb285bede3c0185f737a2b300a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