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加强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三、待遇及身份
(一)待遇:月工资1800元/人,单位代缴五险,个人负担部分从个人工资扣除。
(二)身份: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龄40周岁以下;
4.专业不限,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的学历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大楼3楼)。
3.报名咨询电话:0776—6680699。
4.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和复印件一份及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可发送至邮箱:npjhj@163.com。
5.初审: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初审。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6680699
招聘事宜由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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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apo.gov.cn/zfxxgk/rsxx/zkzl/t118050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