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聘1名办案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仲裁办案辅助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月工资为包干制43000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负担部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18-35周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五)具有韶关市户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等其他不适宜担任仲裁办案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需将报名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gszjqzcy@163.com,文件命名为“办案辅助人员报名+姓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考生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PDF扫描件,需经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PDF扫描件;
(3)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须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二)技能测试
1、时间:
2、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内容:限时打字速度及正确率。技能测试分占40%。
4、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照录用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仲裁办案辅助人员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三)面试
1、时间: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占60%。
总成绩=上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分别确定仲裁办案辅助人员体检和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上机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工作日报名咨询电话:0751-8879890。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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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gzj.gov.cn/xw/tzgg/content/post_2362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