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勐腊县国有林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专职护林员(亚洲象监测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林业,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年龄在25-35周岁男性,限勐腊县瑶区乡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能书写各类简单的文字材料、宣传标语。
(三)能准确理解国家、地方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对森林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协助上级处理有关森林资源保护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能做好村民思想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动村民爱林、护林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具有林学专业或从事过林业工作有护林经验人员、转业军人、中共党员、熟悉当地林情社情村民、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者。
(六)被辞退、开除的护林员不得再行聘用。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录用护林员工资38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察和择优招聘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勐腊县国有林场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8122538。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填写勐腊县国有林场公开招聘护林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勐腊县国有林场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申报和审核
申报:由勐腊县国有林场按照护林员选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考察上场务会讨论通过后,汇总相关资料上报勐腊县天然林管理中心。
审核:由勐腊县天然林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请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确定拟聘用护林员人选,并通知勐腊县国有林场。
(三)体检
对拟聘用护林员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程序重新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在勐腊县人民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由勐腊县国有林场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履职的拟聘用护林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勐腊县国有林场与护林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每年一聘。
五、有关事项
(一)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合同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服从岗位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二)在聘用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依法处理或者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勐腊县国有林场。
勐腊县国有林场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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