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贵州毕节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贵州毕节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职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发放;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购买四险。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五)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身体条件符合用工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吸毒史的人员;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曾被公司开除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毕节数字人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七星关区麻园路市社保大楼一楼)。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贵州毕节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学历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考生报名成功后,将照片以姓名+报考岗位形式命名后发送到邮箱:3285557887@qq.com);
5.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6.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附件4);
7.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8.职位表里面的具体要求。
(五)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缺考的,不退还报名费。
(六)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按报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参加考试。如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谈测评
本次招聘方式采取面谈测评方式进行。
1.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关注微信公众号公告导致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面谈成绩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
3.根据面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
面谈测评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须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报考人员经报名、初审、面谈测评、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经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分值高低顺延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信息,如因考生未关注公众号公告导致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57-8221045
监督电话:0857-8229799
附件: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贵州毕节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职位表.xlsx
2.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贵州毕节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报名表.xlsx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bijie.gov.cn/zwgk/rsxx/ryzp/202301/t20230131_78051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