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是湖南省林业局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地处长沙市韶山南路658号。创建于1958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07年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湖南分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建有省部共建木本油料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油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油茶科创谷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20余个,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岳麓山实验室林科院片区建设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林业局网站和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科研楼408室(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65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相关科研经历和业绩等。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核成绩在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直接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林业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林业局网站和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550764(省林业局人教处)
0731-85657699(省林科院人事部),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举报电话:0731-85550838(省林业局直属机关纪委)
0731-85657666(省林科院纪委)
附件:
附件1:湖南省林业科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林业科学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301/t20230131_29236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