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两海”示范区雇员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两海”示范区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符合“两海”示范区改革发展需要的雇员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雇员)。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雇员8名(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
(二)报名
1.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
3.应聘人员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宜宾市“两海”示范区雇员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投递至“两海”示范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电子邮箱:lhdqgzb@163.com。邮件标题以“报考岗位+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1.《宜宾市“两海”示范区雇员制聘用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50元笔试费,领取笔试通知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由“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开考比例、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报考已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按程序清退笔试费。
(五)考试。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成绩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时间:
2.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入体检范围)。体检由“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及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超过2个月未查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再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宜宾市“两海”示范区雇员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宜宾市“两海”示范区雇员制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内待遇按80%计发。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所有应聘人员入职时应服从岗位调配,不同意调配的在报名表相应栏目注明。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本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附件:
1.宜宾市“两海”示范区2023年雇员制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
附件1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2023年雇员制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
岗位 |
名额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年龄 |
专业名称(二级学科) |
工作经历及要求 |
备注 |
1 |
党群工作部工作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乡镇、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经验 |
|
2 |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局工作员(一) |
1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市场营销教育、商务经济学、电子商务;研究生:不限 |
不限 |
|
3 |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局工作员(二) |
1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传播学、新闻学;研究生:不限 |
不限 |
|
4 |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局工作员(三) |
1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研究生: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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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济综合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工作员(一) |
1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税收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经济工程;研究生:不限 |
1.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
|
6 |
经济综合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工作员(二) |
1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审计学、财政学、金融数学、经济学、投资学;研究生:不限 |
1.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2年以上财政或审计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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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工作员(一) |
1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测绘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风景园林、勘查技术与工程;研究生: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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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工作员(二) |
1 |
本科及以上 |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森林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林学、森林保护、土地资源管理;研究生: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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