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惠安县中医院编外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惠安县中医院编外技术人员15名。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01 |
护理 |
10 |
不限 |
护理 |
专科及以上 |
愿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外派等工作。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最低服务年限2年; 愿意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
02 |
康复治疗师 |
2 |
不限 |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中医专业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愿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外派等工作; 需取得相关专业资格;应届生需在工作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书; 最低服务年限2年; 愿意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
03 |
医务科干事 |
1 |
不限 |
医学相关专业、医院管理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愿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外派等工作; 需取得相关专业资格;应届生需在工作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书; 最低服务年限2年; 愿意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
04 |
煎药中心 |
1 |
不限 |
药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愿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外派等工作; 需取得相关专业资格;应届生需在工作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书; 最低服务年限2年; 愿意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
06 |
财务科 |
1 |
不限 |
金融学、会计学、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最低服务年限2年; 愿意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惠安县中医院四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68189871。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中医院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23年招聘惠安县中医院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成绩认定
1.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除护理岗位外的所有医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现场抽选相关考题回答,具体考试事项由我院综合办负责组织。
2.笔试、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合格线为50分。若笔试成绩不够50分,则统一降5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增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加分:具备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具备三甲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4.关于考试时间安排:人员招聘考试场地根据应聘人数情况设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必须凭身份证、考试通知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
6.考试成绩结果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
①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认定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认定考试成绩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③持有体检日期1个月内的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的,其体检结果可作为参考。
备注:
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附件2)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本次招聘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服务单位服务满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上岗前新冠疫苗接种: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及岗位特殊性质,除有接种禁忌症外,新聘用人员上岗前均需接种新冠疫苗。
2.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5-68189871(惠安县中医院)。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惠安县中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uianrencaiwang.com/showinfo-10-17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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