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人单位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石化区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惠州市耀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介绍
为统筹协调大亚湾石化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区管委会对该区域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于2013年6月设立石化区管理服务中心,为区管委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部门管理。
石化区管理服务中心下设三个部门:综合部、产业研究部和园区服务部,主要职责是:第一,协助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履行石化区招商、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供水、供电、供气等职责。第二,统筹石化区业主委员会、公众开放日工作。第三,统筹协调恒力石化项目工作专班各项工作,通过对接会、项目推进会、协调会等会议形式,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第四,服务石化区企业,帮助企业协调政府相关的事务。第五,协助石咨委专家做好石化产业发展咨询工作。第六,负责石化区公共区域日常巡查工作。
二、石化区简介
大亚湾石化区位于惠州市南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部,毗邻深圳、香港,地处华南地区经济最发达、最具活力的珠三角经济区,南临南海大亚湾。2012年列为全国首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化工园区;2014年入选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全省唯一);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位列“中国化工园区30强”第一,综合实力已连续九年位居中国化工园区前列;是国家第一批“绿色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五星级示范基地。
目前,石化区已实现炼油2200万吨/年、乙烯22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炼化一体化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己落户项目100余宗,其中壳牌、埃克森美孚、巴斯夫、中海油、恒力等一批世界500强和科莱恩、东方雨虹、新宙邦等行业领先企业投资占比近90%;园区已形成碳二、碳三、碳四、碳五、芳烃、碳九等优势产业链,目标是建成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
三、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园区管理服务协调专员1名
2.工作地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门入园管理服务大厅二楼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思想政治素质好,形象佳,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
3.专业: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工程管理类等方面,文笔功底较好优先考虑。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为网上投递报名,报名需提交资料如下:
1.个人简历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
4.有效身份证扫描件1份;
5.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
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上资料以电子文件方式投递到报名指定邮箱:1070760144@qq.com,投递资料应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性别”,咨询电话:0752-5280893。
(三)资格审核
本公司根据应聘者投递的简历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审核,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优筛选出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公司会另行通知其参加笔试、面试。
五、招聘考试(招聘考试按笔试+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笔试按报名对象经资格审核筛选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内容另行通知。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门入园管理服务大厅二楼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门入园管理服务大厅二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综合评定,按招录数1:1的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综合评定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录用派遣手续。
(二)受聘人员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1.园区管理服务协调专员:16万元/年,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工会费、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应扣缴费用,年终考核优秀将发放全额年终奖。
2.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享受法定带薪假期,不包吃住。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以本公司核定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期限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惠州市耀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惠州市耀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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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dayawan.gov.cn/gzdt/tzgg/content/post_4896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