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临高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海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临高公安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临高县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负责实施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61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日常接处警、道路交通管理、社会面巡逻防控、维稳处突、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等。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高、视力等,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性别 |
年龄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身高 |
视力 |
综合警务辅助人员 |
61人 |
1:3 |
男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
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 |
全日制大专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
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或双侧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海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888)进入报名专区,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 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证书;
(5)高中、中专学历的退伍军人还须上传退伍军人证照片;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报考岗位要求须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系统在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三)考核办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2.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对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凡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项目:
"
项目 |
标准 |
|
|
≤13″1 |
|
|
≤4′25″ |
|
纵跳摸高 |
≥280厘米 |
|
注:体能测试中,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考试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因应聘人员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体测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4.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入围名单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及面试成绩各50%计算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入围人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会使用本地方言者。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拟聘用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尿检项目,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将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经费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聘用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按《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由临高县公安局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年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工作需要且胜任岗位职责工作者,可优先续聘。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临高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保障。其他待遇经费(如误餐、差旅等)参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及面试。
(四)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827979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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