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孙吴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辅警1名(女)。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孙吴县户籍;
(六)聘用制书记员需要具备计算机基础技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报考辅警岗位女性身高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全日制在校生不得报考;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聘用制人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孙吴县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孙吴县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提前下载并填写《孙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④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在有效期内可扫码)
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两张
(二)报名地点:孙吴县人民法院侧门审判大厅
(三)报名时间:
(四)资格审核:
(五)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七)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一)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孙吴县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孙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招聘程序为聘用制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辅警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三)技能测试(体能测试)
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为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测试两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报考辅警岗位人员需通过体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测试标准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笔试
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对人员资格进行复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以考试总成绩排名决定录取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为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三)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关于录用递补
通过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一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八、聘用及岗位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孙吴县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一)工资待遇。参照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工资项目发放,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九、相关事项提醒
(一)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孙吴县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18745667688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孙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孙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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