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彩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属洛江区虹山乡政府下属企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泉州洛江彩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从事文化旅游管理运营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8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专业设置:旅游管理专业、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旅游餐饮类、策划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作为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9.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黑涉恶受处理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9)有其他不宜从事所招聘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泉州洛江彩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和相关报名材料一并发至电子邮箱:ljhsjyb@126.com。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
(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有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公司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政府组工办(地址: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农民街10号)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自费)。
六、聘用及薪资待遇
拟招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内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洛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20]46号)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人员在体检、试用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3505080672
本公告仅适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泉州洛江彩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泉州洛江彩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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