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二)具有高陵区户籍的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需经高陵区就业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五)要求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吃苦耐劳。
三、待遇情况
(一)参照高陵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址:高陵区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财务室(鹿苑大道9393号)
(三)应聘人员在报到时应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区民政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根据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五、面试考察时间、地址及电话
时间:
地址:高陵区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财务室(鹿苑大道939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江029-86928718,19991212687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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